本案的設計是根據建筑結構的使用性質、所處環境和相應標準,運用物質技術手段和建筑美學原理,創造功能合理、舒適華麗、滿足業主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內環境。這一空間環境既具有使用價值,滿足相應的功能要求,同時也反映了設計風格,環境氣氛等精神因素。上述含義中,明確地把“創造滿足業主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內環境”作為室內設計的目的,即以人為本,一切圍繞為居住人的生活喜好活動創造美好的室內環境。
服務中國家庭
開通城市分站
裝修公司
裝修工人